漳州市花水仙花享誉全国
不仅是漳州的名片
更体现了漳州人的乡愁和情怀
为了保护好这一朵名花,近日,市政协主席张祯锦,副市长兰万安,市政协副主席杨胜华、黄井南、吴芳华、陈跃鸿、何伟燕、卢力以及部分省市政协委员,一起当起了漳州市花的“护花使者”。
9月2日,委员们到漳州高新区视察水仙花产业保护与发展情况,强调要秉持漳州文化和人文情怀,保护好漳州水仙花原产地品牌,发展好水仙花产业。
委员们实地察看了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区,并与高新区领导座谈,听取相关介绍,详细了解水仙花保护区土地征收、复垦复种及政策落实等情况,协商讨论加快推进水仙花原产地保护与产业发展工作。
委员们建议,高新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协调配合,狠下决心、攻坚克难,落细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和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切实保护好水仙花原产地,促进水仙花产业发展。
当前要加速水仙花原产地核心保护区的征地、整地、种地等工作,完善农田配套设施,落实农户种植补贴,让农户能够按时节开展水仙花种植作业,确保“护花”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让“凌波仙子”焕发出新的活力。 2017年以来市政协连续四年组织开展“水仙花产业保护与发展”的调研视察,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提出一系列扶持措施。核心保护区规划面积约3000亩,现完成核心保护区一期土地的征收。
为进一步明确水仙花原产地保护责任,稳定漳州水仙花基地面积,提高水仙花产业经营水平,漳州2019年已出台《关于推进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和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划定原产地保护区、实施立法保护、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科技攻关和人才队伍建设、传承水仙花文化等十个方面入手提出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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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山脚下,水仙花海连绵。(资料图片)
根据《实施意见》,划定漳州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区范围约6000亩:
●东至西环城路、西至大梅溪高排渠、南至圆山大道、北至南江滨路,分为核心区和控制区两个部分。 ●其中,核心区范围东至西环城路、西至大梅溪高排渠、南至圆山大道、北至水仙花小学、大梅溪村,规划面积约3000亩。
▲早春时节,漳州圆山脚下水仙花竞相开放,引来市民踏青赏春。
同时,漳州将通过地方立法,对水仙花保护区农地实行用途管制:
●核心区 纳入重点保护区域,作为水仙花核心种植基地,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 ●控制区 作为核心区的后备基地,纳入重点管制区域,推进水仙花产业开发运营及其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开展水仙花科研、展示、文化交流、旅游观光、村庄改造等相关活动。
建立水仙花人才库,每年百万奖励研发创新
根据新政,我市将实行“政府扶持,高新区负责,多部门配合,市场化运作”的管理体制,坚持属地保护管理。漳州高新区管委会作为水仙花原产地保护与发展管理主体,龙海市给予配合。设立的水仙花原产地保护与管理机构,将挂靠在漳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原产地保护区的管理协调、产业服务和监督检查。
同时,我市将大力加强水仙花科技攻关和人才队伍建设。市科技部门每年从科技专项经费中安排100万元,支持推进水仙花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通过积极实施种子种苗工程,我市将对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优良品种,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通过大力实施科研攻关项目,我市将把水仙花标准化生产、无土栽培、花期花色花香调控等多项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列入市、县级科技项目,给予科技项目经费支持。
此外,我市鼓励支持经营主体申请国家级、省级项目的资金扶持,着力做好水仙花种植技术和雕刻技艺的传承,并将积极建立水仙花科研、种植、雕刻、营销人才库,为漳州水仙花持续发展提供长期的人才支撑,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民间团体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大财政扶持与乡村振兴,生态建设同频共振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大力促进土地依法流转。由政府主导,通过土地征用、流转等方式,分期分批取得原产地保护区适当规模的土地经营权,确保核心区1000-3000亩土地作为水仙花的永久种植基地。其中,市财政承担土地流转融资前五年的利息。
同时,我市将设立原产地种植补助基金。市财政每年安排预算300万元,对在水仙花原产地保护规划区内,按照技术规定标准要求发展商品球栽培生产的经营主体,经验收合格的每年每亩给予补助1000元。补助期限暂定5年,以鼓励企业、花农种植水仙花,确保水仙花种植面积不减少。
此外,我市还将通过统一规划建设,对保护区内与水仙花种植有关的路网、水网、电网、农田整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助,以满足种植、加工、科研、运输和经营需要,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建设同频共振。
我市还将积极落实省定的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经销水仙花重点纳税大户实行奖励,并积极探索创新适合水仙花企业、生产者融资需求的信贷担保模式和信贷品种。我市的水仙花设施花卉种植保险工作,除省级财政补助30%外,市、县(区)两级财政还将各补助10%。
创建“水仙花+互联网”电商平台,加快多业态融合发展
《实施意见》要求,我市要进一步拓展水仙花市场销售渠道,支持企业在全国主要城市建设水仙花零售网点,大力创建“水仙花+互联网”电商平台,拓展线上、线下销售网络,带动漳州水仙花生产,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漳州水仙花协会、水仙花企业到境内外参展的,可享受工贸企业外出参展补贴政策;市财政每年将从花卉苗木产业化专项资金统筹安排100万元(时间暂定5年),用于扶持名优特品牌打造推广、办展促销、“水仙花+互联网”电商平台建设等,并承担扶持企业启动和生产运作的前3年融资成本。
同时,我市将大力培植壮大龙头企业,鼓励采取统一商标权、保护价收购、以质定价的销售方式,鼓励采用“企业+基地+合作社(种植户)”的经营模式,提高水仙花产业经营水平,保住水仙花原产地、保住特色品种、保住种植面积、保住水仙花品质和品牌,带动全市其他适合种植的区域发展水仙花产业。对符合漳州市水仙花原产地保护区专项规划的配套建设项目,我市将优先保证用地和用林指标,依法依规报批。
此外,我市将积极开发水仙花相关的传说、诗歌、书画、影视、剪纸、摄影、雕刻艺术等文化产品,挖掘、传承和提升好水仙花文化,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提高漳州水仙花知名度,并借助开发生产、销售、科研、展示、展销、文创及其他衍生产品,增加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推进“水仙花+旅游”“水仙花+美丽乡村”“水仙花+医药”等业态融合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漳州水仙花产业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