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招标采购 国道324线高新区衍后村路口增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国道324线高新区衍后村路口增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24线高新区衍后村路口增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系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漳高审立[2021]7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高新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高新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国道324线衍后村路口,项目用地面积约62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口信灯及生态电、卡口监控系统,相应配套完路口交通标线,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柱、标志牌及机非隔护栏等。项目总投资约84.9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国道324线高新区衍后村路口增设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监控系统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可承担小型规模“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安全防护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200万元”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工程预算审核价)为:¥789704.86(含暂列金额¥37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③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闽建筑〔2021〕11号、闽建筑函〔2021〕7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⑤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⑥本工程采用现场线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参加或不参加现场开标会。开标当日,投标人可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参加开标会议查看现场开标情况,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4日8时00分至2021年12月15日17时30分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费用200元(包含标书费和平台使用费)。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取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16:30: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①、②、③、④中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月16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圆山发展网站(http://zzysdc.com/cultural.asp)上发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高新区蔡坑工业园2号众创园行政办公大楼2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0596-6628911,传真:/

联系人:严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1幢1806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lxz007726@163.com

电话:0596-2968036,传真:0596-2967036

联系人:小林、小李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管廊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596-6620580、0596-6628937

  

 

    招标人:漳州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112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123